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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机制助力耕地保护 崇左市出台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

2024-01-04 16:30     来源: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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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充分调动各级基层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崇左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和田长制考核结果等情况,每年对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在乡村振兴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在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及资金上给予奖励激励。有关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对于资金奖励,《办法》指出根据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的结果和名额分配情况,对获得市级耕地保护激励的每个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给予一次性激励资金30万元—50万元。获得市级耕地保护激励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激励资金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支持承担耕地保护具体任务、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用地指标方面,《办法》明确崇左市对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崇左市对于年度激励对象中排名前三的乡镇,各奖励15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耕保科: 何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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