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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严查四类废弃矿井 筑牢矿井安全防线

2024-09-03 09:00     来源: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贺选 陈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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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废弃矿井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崇左市即日起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废弃矿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对全市范围内的四类废弃及停用矿井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遵循整治标准分类处理,确保安全有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

图为废弃矿山设置矿山关闭警示牌照片

在2022年的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基础上,崇左市再次对全市废弃和停用的采矿井进行细致的梳理与排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作为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将依据明确的处置标准执行分类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将针对以下四类矿井进行:由历史遗留问题或非法盗采形成的废弃矿井;已关闭退出的探矿权、采矿权所属废弃矿井;过期未续的探矿权、采矿权所属废弃矿井;以及尚在有效期内的探矿权、采矿权所属废弃矿井。整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封堵有效性,重新封堵不达标矿井,封闭擅自破坏封堵的井口,依法查处非法行为,以及拆除设施设备等。同时,对于合法矿业权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确保废弃矿井得到妥善处理。

整个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为全面排查阶段,要求各地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的矿井进行“拉网式”排查,避免盲区与盲点,建立详尽的矿井清单和台账。第二阶段,从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整治实施阶段,按照“一井一策”原则,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并采取实际行动封闭矿井。第三阶段,10月15日至11月15日,将对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完善监管责任和日常巡查机制。

此次行动强调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特别是对那些擅自破坏已封堵井口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予以封堵;涉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将被依法严肃查处。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崇左市自然资源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废弃矿井的日常监督管理,以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并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编辑:陈玉婷

审核:李洪伟

审签:叶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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