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崇左市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在大新县颁发。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向大新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现场颁发该证书,标志着“取水权”在崇左市大新县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先行试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图为:8月12日,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向大新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现场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自开展取水权试点工作以来,大新县始终坚持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走访企业摸清办证需求,联合水利、金融等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取水权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举措,最终实现取水权统一确权登记。
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不仅是“法律凭证”,更是“绿色资产”的“身份证”。此次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共3本,详细记载了权利人信息、坐落位置、不动产单元号、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取水量、取水类型、水源类型等信息。
通过实施取水权不动产权登记,能够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推动取水权转让交易、抵押融资,助力“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编辑:韦丽丽
一审:陈玉婷
二审:李洪伟
审签:叶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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