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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近日,崇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正式公布并实施全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全市土地征收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政策依据。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6年1月1日(含)起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一律按照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补偿,实现新旧补偿标准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经测算,本轮全市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7920.06元/亩,较上一轮标准提高1612.11元/亩,涨幅达4.44%,通过稳步提高补偿标准,更好地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群众切身利益。
新标准明确了不同地类的差异化补偿规则:一是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征收补偿,直接适用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二是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1倍执行补偿;三是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4倍执行补偿;四是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1至0.4倍区间执行补偿;五是对新增乡(镇、街道)、社区、村集体土地征收,参照相邻区域较高标准执行;六是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补偿。
同时,政策进一步明晰费用构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确保补偿项目清晰、边界明确。
下一步,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将强化统筹督导,加大对各县(市、区)新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各地加快完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配套标准,严格规范征收程序,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切实保障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坚决防范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全市重大项目落地、城乡建设发展和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用地保障。
编辑:韦丽丽
一审:陈玉婷
二审:李洪伟
审签:叶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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