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山秀路东侧(凭祥小区)第1栋108号房,证号为:桂(2021)崇左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459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宋春华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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