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崇房权证字第S2010010017号 |
王康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1401100029GB00110F00100021 |
崇左市江南路(东成国际)第1栋1-02号房 |
|
2 |
崇房他证字第T2013000384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分行 |
抵押权 |
451401100029GB00110F00100021 |
崇左市江南路(东成国际)第1栋1-02号房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