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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良乐政继承班其欢不动产权属公告

2024-08-14 16:2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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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班良乐政继承班其欢位于崇左县太平镇壶兴街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9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左市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7884508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班良乐政

班其欢

班莉芬

班惠芬

班毅民

班正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崇左县太平镇壶兴街

桂房证字第1104182号、崇国用(1989)字第99-0029号

建筑面积:82.5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164.64

住宅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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