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爱娥继承李培育位于崇左市新民路21号(崇左邮政局)第2栋2-404号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左市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7884508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爱娥 |
李培育 |
李 霞 李勇权李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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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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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新民路21号(崇左邮政局)第2栋2-404号房 |
崇房权证太字第001299号,崇房太共字001299-1号 |
建筑面积:54.19平方米 |
住宅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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