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贤升、游冬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新民路10号(江州区人民政府大院内)第3栋2-601号房,证号为:崇房权证太字第000029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周贤升 游冬艳
2024年12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