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华、刘子轩继承刘存东位于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碧桂园·公园上城)39#1-2602号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左市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7884508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 华 刘子轩 |
刘存东 |
刘敬繁 余水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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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碧桂园·公园上城)39#1-2602号房 |
桂(2022)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39304号 |
建筑面积:118.19平方米 |
住宅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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