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金城、卢小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德天路5号(崇左碧桂园二期)第105栋2-302号房,证号为:桂(2020)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15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卢小艳 梁金城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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