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冯月明继承黄广武位于崇左市平阳路、崇左市金湖路7号(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区)第3栋2-503号房、崇左市新民路6号(江州区林业局院内)第5栋2-402号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左市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7884508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冯月明 |
黄广武 |
黄仕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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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左市平阳路;2.崇左市金湖路7号(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区)第3栋2-503号房;3.崇左市新民路6号(江州区林业局院内)第5栋2-402号 |
崇房权证太字第007626号;桂(2020)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15478号;崇房权证江州区字第C2015003008号,崇房权证江州区字第C2015003009号 |
建筑面积: 58.03平方米;建筑面积:90.71平方米;建筑面积:122.22平方米 |
住宅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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