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弄岗路路口西北角(崇左碧桂园一期)第5栋-112号房,证号为:桂(2019)崇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21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李珍红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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