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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韦美荣位于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碧桂园·公园上城)51#1-18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2025-04-03 17:25     来源: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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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23)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18758号

韦美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51402103007GB00017F00380062

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碧桂园·公园上城)51#1-1801号房


2

桂(2023)崇左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23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

抵押权

451402103007GB00017F00380062

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碧桂园·公园上城)51#1-1801号房


3

桂(2023)崇左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517号

黄晓如

抵押权

451402103007GB00017F00380062

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碧桂园·公园上城)51#1-1801号房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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