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功、潘莲青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丽江路3号(崇左市卫生防疫站)第3栋1-601号房,证号为:崇房权证太字005372-1号、崇房权证太字00537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黄明功 潘莲青
2025年4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