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金湖路7号(崇左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区)第10栋1-602号房,证号为:桂(2023)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568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李乐平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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