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新民路(崇左市江州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第1栋1-401房号,证号为:桂(2025)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58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陈国丽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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