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慨、黄丽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兰怀山路8号(大新花园)第1栋117号房,证号为:桂(2020)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123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林振慨 黄丽娟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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