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秋、谭建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9栋4-401号房,证号为:桂(2021)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546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王崇秋 谭建新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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