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警华继承李初宁位于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11栋1-602号房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左市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7884508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李警华 |
李初宁 |
陆春芬 吴忠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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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花山路与新城路叉路口东南侧(汇金现代城)第11栋1-602号房 |
崇房权证字第S2012010006号,崇房权证字第G2012010005号 |
建筑面积:111.15平方米 |
住宅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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