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长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金鸡路11号(东盟国际城)第A-2栋1-2903号房,证号为:桂(2021)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50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利长芳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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