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因保管不善将吴仁贵位于崇左市壶兴街170号(崇左汽车总站)第2栋1-202号房、崇左市壶兴街170号(崇左汽车总站)第2栋108号房,证号为:崇房权证太字第008004号、崇房权证太字第0080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吴伟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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