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山秀路东侧(凭祥小区)第10栋1-1401号房,证号为:桂(2019)崇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739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韦剑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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