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崇房权证字第C2013001774号
|
广西崇左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1402100029GB00002F00010003 |
崇左市江南路(东成国际)第22栋103号房 |
|
2 |
崇房权证字第C2013001775号
|
广西崇左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51402100029GB00002F00010020 |
崇左市江南路(东成国际)第22栋104号房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