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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2025-09-05 17:05     来源: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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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思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县崇左糖厂生活区第15栋4-202号房,抵押权人:广西崇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支行,证号为:崇房他证字第200981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广西崇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支行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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