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丽江新区(崇左宏湖一品)第1栋3-1101号房,证号为:桂(2018)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73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韦芳灵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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