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桂(2021)崇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176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分行 |
抵押权 |
451402103007GB00595F00890155
|
崇左市城南区友谊大道与骆越大道交叉口东南角-1号(碧桂园·公园上城)56#1-702号房
|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