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华门新都)第25栋2-401号房,证号为:崇房预字第Y201109000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江州支行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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