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和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友谊大道弄岗路路口西北角(崇左碧桂园一期)第3栋-101号房,证号为:桂(2019)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756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广西崇和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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