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伟、邓晓颖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丽江新区(崇左宏湖一品)第1栋122号房,证号为:桂(2021)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216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刘金伟 邓晓颖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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