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辉、阮福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环城东路与金湖路交叉口西南侧(耀富·崇雅小区)第5栋1-401号房,证号为:桂(2023)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082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黄明辉 阮福英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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