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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龙继承刘均如不动产权属公告

2026-03-12 09:50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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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朝龙继承刘均如位于崇左市环山路(龙峡山小区南区)第D-11栋302号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4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左市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771-7884508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朝龙

刘均如

左幼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崇左市环山路(龙峡山小区南区)第D-11栋302号房

崇房权证太字第0001412号

建筑面积:90.22平方米

住宅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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