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宁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崇左市金龙大道与崇善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住宅一期项目)1.1期商铺68号,证号为:桂(2024)崇左市不动产权第001138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何家宁
2026年3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