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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企业回访制度

2020-07-24 16:20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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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中心窗口作风建设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的突出问题,特建立本制度。

一、工作意义
    开展服务企业对象跟踪回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是开展窗口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的积极举措。

二、工作目的

通过建立和规范服务企业对象跟踪回访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树立不动产登记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三、回访对象
    包括与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直接联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机关等。

四、回访方式

1、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及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作为中心的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定期邀请行风文务监督员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2.每年由中心领导带队,由受理、审核、质量监督部门组成登记回访小组,不定期赴企业、厂矿等进行走访、座谈,听取服务对象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改进,用于完善服务措施。

3.每季度由中心领导对上一季度所办理的业务随机抽取20个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主要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承诺服务兑现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回访了解,如有不满意的地方,立即核实改进整改,并将结果反馈服务对象。
    4、设立监督投诉电话: 0771-7848116。

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相应给子批评教育、会议检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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