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受不动产登记局委托,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接收、登记档案管理、建档立库、登记档案的查询等工作;负责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承办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主任室)、受理部、审核部、综合部、档案部5各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86.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6.2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13.50万元,增加272.72万元,增长86.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4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313.46万元,增加186.98万元,增长59.65%,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85.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完成支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自动化智能审批系统尾款85.7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性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3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1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86.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6.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13.50万元,增加272.72万元,增长86.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52.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36.78万元,增加16.1万元,增长43.7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6.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7.19万元,减少0.36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医疗保险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85.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自动化智能审批系统尾款。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85.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自动化智能审批系统尾款85.72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 类)399.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支付不动产业务管理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259.23万元,增加140.62万元,增长54.2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量绩效工资纳入职工每月工资发放。
5.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40.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0.27万元,增加30.61万元,增长298.0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结余分配0.0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转入。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4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13.47万元,增加186.97万元,增长59.65%。其中:基本支出457.90万元,项目支出42.54万元。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按照社保实际核算的基数汇缴养老保险,跟预算数存在差额部分。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单位按照社保实际核算的基数汇缴职业年金,跟预算数存在差额部分。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实际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实际汇缴。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医疗保险。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部分项目经费未使用。主要用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核查报送系统项目1.44万元、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经费30万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8.8万元、崇左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服务项目7.9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一致。主要用于:支付不动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费30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5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事业单位增量绩效工资纳入每月职工工资发放。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用于定额公用经费支出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4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8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调整功能分类编码,该科目清零。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16万元,津贴补贴11.3万元,奖金94.56万元,绩效工资4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万元,住房公积金4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28万元,退休费5.37万元,生活补助2.1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7万元,差旅费3.99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1)工资福利支出42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事业单位增量绩效工资纳入每月职工工资发放。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定额公用经费支出,例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5.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85.72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5.72万元。
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年完成支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自动化智能审批系统项目经费85.72万,属于历年预算项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 2023 年度没有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公出国(境)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公车,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支出。
(一)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三)“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我(局、办、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汇总表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决算未填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标签0%。(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自动化智能审批系统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5.72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经费、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72万元。其中,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经费、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等项目分别委托或部门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绩效所设置的绩效指标,保障了不动产业务的正常开展,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83.33 %;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6.67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 %;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核查报送系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自评得分为95.5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8万元,执行数为1.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网络服务专线数1条;二是
保障崇左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完整;三是保障领导干部房产信息登记线路畅通,维护领导干部事项报告房产信息。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8万元,执行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市本级2023年已核发不动产权证书23051本,保障不动产登记业务错误登记赔偿机制;二是累计赔偿限额400万,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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