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政策措施。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在职责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等管理办法及全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和指导工作。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配套政策。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征收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审核本辖区内测绘单位资格;依法管理测绘市场。
16.主管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测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本级是行政单位,共有财政拨款局属单位4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崇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崇左市土地估价所、崇左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局机关本级设办公室、人事教育与科技科、财务科、规划利用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测绘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执法监察科、纠纷调处科共11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含机关工会)、纪检监察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76人,其中行政单位编制24人,事业单位编制5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37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在职 29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6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2人)。具体情况如下:
1.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本级。核定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02人,其中编制在职人员2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0人,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2人)。
2.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9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1人。
3.崇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3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2人。
4.崇左市土地估价所。核定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5.崇左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
二、“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表”和“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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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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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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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4年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2014年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545.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0.05 |
|
1.经费拨款 |
363.10 |
二、外交 |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182.59 |
三、国防 |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52.59 |
四、公共安全 |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30.00 |
五、教育 |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100.00 |
六、科学技术 |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0.83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十、医疗卫生 |
14.94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一、节能环保 |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四、交通运输 |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503.61 |
|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24.76 |
|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
二十三、预备费 |
|
|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1.5 |
|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545.6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45.69 |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
1.一般公共服务 |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
2.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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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
3.国防 |
|
|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
4.公共安全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
5.教育 |
|
|
其他净结余 |
|
6.科学技术 |
|
|
4.其他结转 |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
10.医疗卫生 |
|
|
|
|
11.节能环保 |
|
|
|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
|
|
13.农林水事务 |
|
|
|
|
14.交通运输 |
|
|
|
|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收 入 总 计 |
545.69 |
支 出 总 计 |
545.69 |
|
|
|
|
|
|
|
|
||||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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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
** |
** |
** |
1 |
2 |
3 |
4 |
||||
|
|
合计 |
545.69 |
307.62 |
238.07 |
|
||||
|
|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
545.69 |
307.62 |
238.07 |
|
||||
|
|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
415.21 |
177.14 |
238.07 |
|
||||
201 |
12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
0.05 |
0.05 |
|
|
||||
210 |
05 |
行政单位医疗 |
8.25 |
8.25 |
|
|
||||
220 |
01 |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 |
153.79 |
153.79 |
|
|
||||
220 |
01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 |
178.51 |
|
178.51 |
|
||||
220 |
01 |
地质灾害防治 |
13.50 |
|
13.50 |
|
||||
220 |
01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
44.56 |
|
44.56 |
|
||||
221 |
02 |
住房公积金 |
15.05 |
15.05 |
|
|
||||
229 |
02 |
年初预留 |
1.50 |
|
1.50 |
|
||||
|
|
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 |
58.43 |
58.43 |
|
|
||||
208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66 |
0.66 |
|
|
||||
210 |
05 |
事业单位医疗 |
2.48 |
2.48 |
|
|
||||
220 |
01 |
事业运行(国土资源) |
51.30 |
51.30 |
|
|
||||
221 |
02 |
住房公积金 |
3.99 |
3.99 |
|
|
||||
|
|
崇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56.60 |
56.60 |
|
|
||||
210 |
05 |
行政单位医疗 |
3.59 |
3.59 |
|
|
||||
220 |
01 |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 |
48.28 |
48.28 |
|
|
||||
221 |
02 |
住房公积金 |
4.73 |
4.73 |
|
|
||||
|
|
崇左市土地估价所 |
10.89 |
10.89 |
|
|
||||
208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11 |
0.11 |
|
|
||||
210 |
05 |
事业单位医疗 |
0.41 |
0.41 |
|
|
||||
220 |
01 |
事业运行(国土资源) |
9.71 |
9.71 |
|
|
||||
221 |
02 |
住房公积金 |
0.66 |
0.66 |
|
|
||||
|
|
崇左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
4.56 |
4.56 |
|
|
||||
208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6 |
0.06 |
|
|
||||
210 |
05 |
事业单位医疗 |
0.21 |
0.21 |
|
|
||||
220 |
01 |
事业运行(国土资源) |
3.96 |
3.96 |
|
|
||||
221 |
02 |
住房公积金 |
0.33 |
0.33 |
|
|
||||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4年预算数 |
|
合 计 |
21.91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
2.公务接待费 |
2.20 |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71 |
|
注:预算数按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数填列。 |
|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总预算545.69万元,同比减少178.00万元,同比降低24.60%。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45.69万元,同比减少178.00万元,同比降低24.60%。全部是财政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拨款363.10万元,同比减少70.67万元,减少16.29%,专项收入182.59万元,同比减少107.33万元,降低37.02%。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零增长。
四、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4年支出总预算54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7%,同比减少85.67万元,降低21.79%;项目支出23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63%,同比减少92.33万元,降低27.9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1%,同比零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5%,同比减少2.7万元,降低76.47%;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4%,同比减少9.27万元,降低38.29%;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03.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29%,同比减少161.53万元,降低24.28%;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4%,同比减少6.00万元,降低19.51%。
(6)其他类科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7%,同比增加1.5万元,2013年该类科目支出预算为零。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07.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7%,同比减少85.67万元,降低21.7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0.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5.02%,同比减少54.28万元,降低19.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25%,同比减少23.81万元,降低35.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3.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73%,同比减少7.57万元,下降18.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3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63%,同比减少92.33万元,降低27.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0.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00%;同比增加22.05万元,增长119.6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4.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1.74%;
同比减少108.83万元,降低35.87%;
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3%,同比增加1.5万元,2013年该类科目支出预算为零;
其他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3%,同比减少2.55万元,降低62.95%。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2万元, 项目支出238.0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02.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8.5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为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土执法监察、保障国土资源管理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执法监察专项业务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工本费支出、安排上岗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支出等。
地质灾害防治1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地灾防治的专项业务支出和地灾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44.5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崇左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及全市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方面的支出。
年初预留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项目预留机动经费。
事业运行64.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4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共11.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0.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3.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24.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4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预算0万元,与往年一致,无变动。
2. 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2.2万元,同比减少4.2万元,下降50%,是安排接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费2014年预算19.71万元,同比减少62.38万元,下降75.99%,主要是同比实施项目减少,对应用车减少导致经费下降。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市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编制数8辆,实有车辆总数8辆,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4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国土业务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014年预算收入与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江州分局与崇左市江州区国土资源局合并办公,市局的部分职能下放,项目工作与收入划归江州区国土资源局,其经费开支纳入崇左市江州区2014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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