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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2-14 16:01     来源: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     作者: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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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政策措施。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指导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在职责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等管理办法及全市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和指导工作。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配套政策。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征收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审核本辖区内测绘单位资格;依法管理测绘市场。

16.主管各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政正、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测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本级是行政单位,共有局属单位5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崇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崇左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局机关本级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利用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测绘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环境科、执法监察科、纠纷调处科、不动产登记科共12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组(含机关工会)、纪检监察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9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2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9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5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1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2人,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

(二)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退休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

(三)崇左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2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在职1人。

(四)崇左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

(五)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5人,退休人员6人。

(六)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1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6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崇左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73719.36万元,同比增加87625.82万元,同比翻了一番。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07万元,同比减少190.3万元,下降14.43%,包括:经费拨款1002.07万元,同比增加48.42万元,增长105.60%2016年经费拨款同比增加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改革晋升工资以及新增了2个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事业拨款经费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26万元,与去年持平。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94561.29万元,同比增长9786.12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新增局属二层机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增3个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归还政府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垦项目投资成本。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78030万元,为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新增项目。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预计要支出的土地储备管理费和工程建设管理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贷款支付报批费等按信贷管理相关规定的支出。

提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238.7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73719.36万元,基本支出93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同比增长61.92万元,增长7%;项目支出17278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2%,同比增长87492.09万元,翻了一番。2017年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占比悬殊的主要原因是局二层机构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归还开展城乡社区土地开发项目支出和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贷款资金及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归还政府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垦项目投资成本金额较大。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不足0.01%,同比减少256.77万元,下降95.42%。是根据2017年退休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财政年初不编制退休费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5%,同比增长10.4万元,增长19.27%。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医疗费和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259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35%,同比增长87816.12万元,翻了一番。包括: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3041万元主要用于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偿还城区土地开发项目的贷款本金、利息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8030万元是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用于归还崇左市城乡社区建设项目贷款及利息的支出。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31520.29万元是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用于归还政府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垦项目投资成本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989.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同比增长44.45万元,增长4.7%。其中:

行政事业运行796.97万元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为完成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国土执法监察、保障国土资源管理而发生的支出。如执法监察专项业务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安排上岗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支出等。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1万元用于崇左市本级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等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61.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增长20.61万元,增长49.96%。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发放的退休费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2017年对比2016年,将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剔除出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除城乡社区事务类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其他类支出安排随2016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局属二层机构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16年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设立二层机构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储备中心调入5名公务员,支出增长属自然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3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同比增长61.92万元,增长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99%,同比增长201.86万元,增长45.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0.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33%,同比增长86.51万元,翻了一番,主要为新增两个二层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储备中心调入5名公务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9.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70%,同比减少9.42万元,下降68.15%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对比2016年的有所增长,主要为新增财政全额拨款机构及新晋人员。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278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2%,同比增长87492.09万元,翻了一番。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不足0.01 %,同比增加23.4万元,是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从土地储备贷款资金中安排的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支出项目,用于单位的土地储备管理日常支出(包括编外人员、储备土地日常管理等)以及委托代建工程管理相关支出,弥补财政拨款不足部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9.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不足0.01 %,同比减少245.62万元,下降59.21%。

债务利息支出60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是新增项目。

债务还本支出569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97%,是新增项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09520.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3.39%,同比增加74609.25万元,同比翻了一番。

2017年对比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城区土地开发业务发展需求呈总体上升幅度较大,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有所减少,但相比幅度不大,主要为二层机构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贷款利息及到期还本支出,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14-2016年度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完工及项目完成程度发生的相应工程合同价款支出,是正常增长。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6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51万元, 项目支出94753.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1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预算64.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医疗费和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为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城乡社区事务预算94561.2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包括: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3041万元主要用于崇左市土地储备中心偿还城区土地开发项目的贷款本金、利息支出。

耕地开发专项支出31520.29万元是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用于归还政府投资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垦项目投资成本支出。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预算989.53万元,基本支出796.97万元,项目支出192.5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运行796.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5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局本级为完成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国土执法监察、保障国土资源管理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执法监察专项业务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工本费支出、安排上岗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支出等。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1万元用于崇左市本级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等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1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零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8.01万元,同比零增长。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及兄弟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由于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开支,所需经费通过预算追加解决。

(三)会议费2017年预算7万元,同比增长1.5万元,增长27.27%,主要为新增2个二层机构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预算支出。

(四)培训费2017年预算6.67万元,同比增长1.04万元,增长19.18%,主要为新增2个二层机构崇左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崇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预算支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5.54万元,主要为崇左市本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评估及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支出。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收入采购,同比减少759.63万元,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为一般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列入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减少。

五、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组织对市本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评估工作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1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要求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要求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项目经费收支平衡、合理。

我市获批增减挂钩项目试点共7个,获批项目实施总规模127.1812公顷,获得周转指标共123.3819公顷。几年来,我市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总结推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做法,通过减少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工矿废弃、道路废弃、撤并校区等用地,开展了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获得了一些周转指标。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增减挂钩工作进展情况、成果经验及存在问题,分析试点的成效与风险,研究拟定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的对策,以充分发挥试点政策实施的效果。对下一步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在市本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评估工作资金管理中做到专款专用,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管理办法,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评估工作资金得到高效使用,确保产出效益指标达到预期效果,真正做到国家财政资金始于民,用于民,益于民。

六、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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