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收费信息公示表
收费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主管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市场监管热线:12315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范围 (对象)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减免政策 | 是否 涉企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批次用地收费对象为市、县人民政府,单独选址项目收费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 | (一)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80元/平方米,旱地40元/平方米。 (二)一般耕地。水田(水浇地):1—4等40元/平方米,5—8等30元/平方米,9—12等20元/平方米。旱地:7—8等20元/平方米,9—12等15元/平方米。 | 桂财税〔2019〕35号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或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方式,自行补充所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所补充耕地符合“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的,不在缴纳耕地开垦费。 | 是 |
土地复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 | 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 | 《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 无 | 是 |
注:1.“收费性质”选填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2.收费依据填写收费政策文件名称及批准收费文件文号。
3.若该收费已暂停征收,请在减免政策栏注明。
附件2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收费项目清单
市场监管热线:12315
管辖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范围 (对象)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减免 政策 | 是否 涉企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批次用地收费对象为市、县人民政府,单独选址项目收费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 | (一)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80元/平方米,旱地40元/平方米。 (二)一般耕地。水田(水浇地):1—4等40元/平方米,5—8等30元/平方米,9—12等20元/平方米。旱地:7—8等20元/平方米,9—12等15元/平方米。 | 桂财税〔2019〕35号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购买或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方式,自行补充所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所补充耕地符合“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的,不在缴纳耕地开垦费。 |
是 |
崇左市财政局 | 土地复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 | 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 | 《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 无 | 是 |
注:1.“收费性质”选填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2. 收费依据填写收费政策文件名称及批准收费文件文号。
3.若该收费已暂停征收,请在减免政策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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