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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崇左市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3-10-24 18: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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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14)〔202337

崇左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崇左市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卜利村民委员会、友谊社区居民委员会,太平街道卜寨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1.3674公顷(旱地2.2347公顷、果园0.0003公顷、乔木林地1.6724公顷、灌木林地2.9460公顷、其他草地4.4930公顷,农村道路0.02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1.3946公顷(均为采矿用地);共计12.7620公顷土地,作为你市202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最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2.2347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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