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所在地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临时用地面积(公顷)
批准日期
批准使用期限
用途
1
大新县昌明乡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三分部表土剥离堆放场和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崇自然资审批复〔2024〕19号
1.5961
2024年9月4日
自2024年9月4日始至2027年9月3日止
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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