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所在地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临时用地面积(公顷) |
批准日期 |
批准使用期限 |
用途 |
1 |
大新县榄圩乡新排村地块 |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南宁至大新段)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临时用地的批复 |
崇自然资审批复〔2025〕8号 |
0.3983 |
2025年4月28日 |
自2025年4月28日始至2029年4月27日止 |
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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