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崇左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2 | 宗地总面积 | 19563.41平方米(合29.34亩) | 宗地坐落 | 佛子路与园区西路交叉口东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 | 建筑系数(%) | - |
主要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幼儿园) | 土地级别 | 一级 | ||
起始价 | 1396万元 | 保证金 | 27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幼儿园建设保证金(万元) | 2000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1日00: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10日10:00 | ||
现状土地条件: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 |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逾期不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及其参与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加竞买。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时间为:
2023-2地块
公告期:2023年2月9日10:00至2023年2月28日24:00
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10:00至2023年3月8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16:00
挂牌报价期:2023年3月1日00:00至2023年3月10日10:00
延时竞价询问时间:2023年3月1日10时00分—10时04分,共计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报价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本次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四、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意向竞买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广西•崇左)进行用户注册。
(二)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三)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四)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
五、报名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彩色扫描件)。
(六)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七)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六、特别提示:
(一)凡在网上交易系统上以竞买人的CA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二)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发布。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银行帐号:800091773466663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71-7885035,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
(二)交易机构: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卢女士,电话:0771-7828959,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9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我方已对 地块进行了实地踏勘验明界址点,已充分了解地块周边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附着物情况的现状。我方完全接受和愿意遵守你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并对该地块的现状以及出让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均无异议,自愿在该地块现状的基础上参加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经认真审阅贵单位崇左市2023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编号为 地块后,我方郑重承诺:
一、我方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元)存入指定账户,并承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二、我方所提供的文件(包括复印件)的全部内容不含任何虚假成分。
三、如能竞得 地块:
1.我方保证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履约协议等法律文件,并严格履行各项义务。如我方拒签上述文本之一或不能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的,我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同意贵局不予退回我方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2.我方将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缴付土地出让价款,按时开、竣工。地块范围内附着物的拆除处理、地块范围内和周边地上地下管线的接入迁移及用地周边规划道路的建设等问题,不作为我方不按时缴付土地出让价款的理由。
3.地块成交后,如果我方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我方承诺按以下出资构成注册新公司,且在新公司中占的股份在51%以上(含51%),并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注册成立新公司。
四、一旦违反前述要求和承诺,我方提交的竞买保证金将按出让文件的规定处理,并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申 请 日期:
授权委托书
(报名委托)
委托人 | 受托人 | |||
姓名 | 姓名 | |||
性别 | 性别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职务 | |||
电话 | 电话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 ) | |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 |||
报 名 委 托
|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崇左市2023年第一 期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报名事宜。受托人在办理报名事宜中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本人均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本授权委托书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 受托人 | |||
姓名 | 姓名 | |||
性别 | 性别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职务 | |||
电话 | 电话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 ) | |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 |||
签约委托 | 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崇左市2023年第一 期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地块出让活动中所作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本授权委托书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签约委托)
承 诺 书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我方申请参加崇左市 年第 期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所缴纳的 万元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我方愿意对此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方:
年 月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