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土地管理 > 土地出让公告

冯道聪、冯斯洁继承张艳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24-03-29 11:22     来源: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现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冯道聪、冯斯洁继承张艳霜位于崇左市丽川路东段零星拆迁安置小区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继承变更,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变更。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崇左市自然资源局504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7885035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使用权类型

土地坐落

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土地面积

用途

备注

冯道聪、冯斯洁

张艳霜

出让

崇左市丽川路东段

4514002024B000072

80平方米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