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崇左中燃综合办公楼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金龙大道西段北侧。
二、调整内容:
增设地下设备房,面积约179.04平方米。
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
(二)左江日报;
(三)建设项目现场;
(四)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z.dnr.gxzf.gov.cn/)。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内反映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7883620,邮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532200)。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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