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组织专家对《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渠立村陇怀矿区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在公示期内与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联系,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71-7961836,电子邮箱:czskgk@163.com。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