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2021年崇左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并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成果论证会,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成果听证会。2021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我局名义公布实施。现将崇左市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给予公布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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