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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亮点

2019年广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亮点

2019-12-12 08:16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门户网     作者:广西自然资源厅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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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一事通办,全面应用信息化技术,推动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24小时不打烊” ,积极拓展延伸服务,推动抵押登记窗口前移至银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抵押登记即时办理和最多跑一次,不动产登记各项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20196月底,全区所有市县一般类型登记(约占登记业务总量的70%)的办理环节压缩至3个以内,收件材料压缩至4件以内,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了即时办结。其中南宁市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构建智能服务新体系,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扬。

广西 “1个工作日办结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破解了群众办事烦、难、久等难题,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经济日报》《自然资源报》和《广西日报》等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目前,全国已有浙江省、安徽省、黄山市等多个省、市到我区进行学习调研。广西 “1个工作日办结模式具备了充分的实践经验,为全国不动产登记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三调工作获国务院三调办通报表扬

第三次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启动以来,我厅坚持把三调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推动将三调工作列入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予以重点推进,在较短时间内构建起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三调领导机构,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制度、经费五到位,全区投入6.8亿元、3000多人开展调查,投入250人进行自治区级核查,取得了诸多重要数据成果,为推进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广西三调成果上报进度位居全国第八、成果质量位居全国第二,获国务院三调办通报表扬。

三、开展用地保障四个一攻坚行动,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部署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攻坚突破四个一行动(即制定一套保障制度、组建一支服务队伍、编印一本宣传手册和建立一个考核体系),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前期保障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快速审批机制等10多项制度和措施。二是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重大项目,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三是编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一册通》,分发给相关部门及业主单位,方便业主单位及时得到帮助。四是每月向自治区政府上报重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为自治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截至11月底,我厅已上门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104个,解决了34个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问题,58个项目不符合规划问题,核销了92个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共2070公顷,有关做法获自然资源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四、全面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精准保障项目用地

全面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的用地保障攻坚创新举措,全区所有符合用地计划安排条件的建设项目均不需先行申请用地指标,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后直接报批用地,由自治区核销用地指标。一是彻底解决了资源错配难题,将有限的资源精准用于最急需建设的项目上。二是缩短项目用地申请时间约30天,显著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解除地方用地保障压力,获得市县和用地单位高度评价。该项改革创新政策是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精准保障急需建设项目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最有力的用地支撑多次获得中央媒体报道推广。

五、开展四大攻坚,全力配合打好第四季度稳增长硬仗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硬仗的精神,厅党组针对当前制约项目落地的难点、痛点、堵点,对症下药,研究提出全力服务第四季度稳增长若干措施,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是开展用地规划保障攻坚,最大程度提高规划修改调整审查报批效率。二是开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攻坚,全面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急需建设项目不用事先申请落实用地指标,可直接报批用地。三是开展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攻坚,市级不能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急需动工建设的自治区重大项目,自治区进行统筹调剂。四是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攻坚,试点进一步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强化重大项目主动服务和指导。

六、超常规举措保障四大战役项目用地

采取特殊用地支持举措,助推全区打好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四大战役。一是全面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可直接组织项目用地报批材料,通过审批后予以核销用地指标。二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提供项目修改规划渠道。三是只要落实了群众的用地安置补偿,群众没有意见且事先报备的,可以先用后报、边建边报。四是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主动与当地教育、住建、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接,摸清项目用地需求,主动指导服务,建立工作台账,成熟一个保障一个。目前,已落实四大战役用地1307.86亩,做到应保尽保。

七、北流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入市面积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扎实推进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截至201911月,北流市已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8宗,面积8275.09亩,成交价款22.20亿元,入市规模继续保持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前列。北流完善入市相关制度,在多个重点、难点改革任务中进行创新性、突破性探索,为《土地管理法》修订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实践样本。其中,北流率先实践的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纳入年度利用计划管理、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创新性做法,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得到吸纳。

八、创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合并办理,实现建设项目审批 “再提速

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合并办理改革,将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实行一个批复文件一次许可。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深度整合审批环节,办理时限从原来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压缩率75%以上。申报材料由原来的7项减少为4项,精简幅度达43%,实现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并办理、一并批复,真正实现了一事通办的目标。今年以来,山西、湖南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先后到我厅调研学习我区创新做法。我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合并办理改革,对全面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自然资源部主要领导给予了高度肯定,为部改革行政审批机制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实践和经验。

九、进一步实化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下放单独选址和城市批次用地审批权限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授权和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基础上,除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需依法报国务院审批外,试点符合规划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用途转用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批次用地,委托给南宁等6个市审批,将对试点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建设用地审批、审核时间将明显缩短,审批效率将大大提高,同时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土地管理审批制度改革。

十、建设项目在用地和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全力推进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办法的出台。一是合并审批事项。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两项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精简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程序。整合用地和规划许可审批职能,统一归口到一个部门负责办理,精简审批环节,将办理证书时间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显著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精简审批材料。首次将各市县各自为政的审批流程和审查材料清单统一明确,通过信息共享、事项合并等措施,将申请材料由24项以上压缩到7项,减少70%,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十一、助力高质量发展,完成5万亩本级土地收储重任

扎实开展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一期收储盘活工作,成立了工作组,协调解决收储盘活工作中涉及的城市规划、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自治区直属单位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和问题,高效推进收储盘活工作。至20196月,累计完成土地收储协议签约52747亩,超额完成了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的收储任务,超过了自治区本级前5年收储量的总和,有效提高了土地供应能力和使用效率,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了自治区本级企事业单位搬迁、转型升级和土地盘活,创新了区县合作储备模式,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领导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表扬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敢担当,有作为。

十二、创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脱贫攻坚筹措资金突破110亿元

2019年通过创新实行增减挂钩与用地计划挂钩制度、出台商服商品住宅项目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的措施、允许贫困县预支节余指标用于交易(获得自然资源部肯定)等组合措施,全力推动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已明确可为脱贫攻坚筹措的资金达116.71亿元,其中,2019年区内交易为贫困县筹措资金24.07亿元,是去年同期交易额度的2.7倍,全部返还贫困县用于脱贫攻坚;争取国家跨省域调剂资金80.4亿元,已通过中央转移支付57.72亿元,到位资金已全部下拨深度贫困县用于脱贫攻坚。二是截至11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保障用地4.1万亩,可为地方节省用地报批费用约50亿元,预计实现年产值约897亿元,增加税收约61.55亿元,可解决约10万人的就业问题。

十三、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成功助推中国与东盟国家矿业领域互利合作取得新突破

由自治区政府、自然资源部共同主办的2019(第十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以下简称矿业论坛)于1113日至17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共有来自中国、东盟、一带一路沿线14个国家约1900名嘉宾参会、280家单位企业参展,参会人数较去年增长18.8%。本届论坛的规模和规格进一步提档升级,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并取得系列丰硕成果:一是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东盟学院正式挂牌成立,计划未来5年为东盟国家提供100个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名额,500个短期培训名额。二是中国东盟国家地调局长圆桌会议达成多项重要共识,推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地质矿产领域的务实合作,对双方地学合作共赢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三是成功举办摩洛哥和印度尼西亚两个国家的矿业专场推介会,为中外相关企业牵线搭桥,也为后续中国与两国矿业部门的双边合作奠定了基础。四是矿业项目推介、洽谈和签约活动取得突破,重点推介项目9个,签约项目12个,签约总金额约57亿元,签约项目和签约金额分别较去年增长20%143.6%。五是论坛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本届论坛除亚洲国家参与外,还有非洲和欧洲一带一路沿线5个国家的代表参加,论坛规模由“10+1”扩大为“11+N”,论坛影响力也由东南亚扩展到非洲和欧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论坛期间累计有25家媒体对论坛开幕式、40家媒体对论坛签约推介等情况作了报道或转载报道,在论坛官方问卷调查中参会嘉宾的满意率达92%以上。

十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实现企业与政府双赢

今年以来,我厅深入实施《广西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广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等政策,制定广西第三批矿业权市场基准价和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强化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全面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改革,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双赢。一是通过改革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允许额度以上采矿权出让收益可申请分期缴纳(最长可分10年),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1911月,自治区本级共办理出让收益分期缴纳13宗,占出让收益处置总数的27.66%,涉及出让收益合计7.30亿元,首次缴纳合计1.85亿元,降低企业年度成本5.45亿元。二是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基础上,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办矿热情,大力推进我区铝产业二次创业、千亿元有色金属、千亿元碳酸钙等矿业产业发展壮大。截至201911月,自治区本级累计评估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47宗,同比增长56.67%;累计评估处置金额16.51亿元,同比增长198.01%。三是补充制定了钒、镓、钼、镍等15种矿产的第三批矿业权市场基准价,进一步满足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需求。四是作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制定了铅、锌、钾长石、高岭土、玻璃用砂(陆砂)、硫铁矿等6种试点矿产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进一步改革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将该6种矿产特大型矿山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由一次性或分期缴纳改为在矿山开采时按年度征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十五、创新推进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形成广西样板

我厅积极创新探索,加快推进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创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理论与方法,为加快建立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经验借鉴。成立了由首批46家单位和200多名首批专家组成的规划技术联盟,得到了自然资源部赞扬和支持。立足广西特色,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理念,构建了宏观中观微观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体系,从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化路径、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等方面深化研究,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支撑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二是创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方法,为国家层面优化双评价提供地方实践经验。建立了由自治区统筹开展、市县核实深化的上下联动双评价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分布式大数据应用分析优势,实现了双评价矢量数据计算模式和图斑级精度,探索创新双评价工作路径和方法。三是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打好基础。建立了自治区统筹、市县主责的工作机制,已全面摸清我区矛盾冲突情况,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涉林、涉矿、涉海等方面的调整规则和管控措施建议,为国家出台有关调整规则和管控措施提供了参考案例。四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多角度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监测预警能力。建立了370多个专题数据库,初步搭建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监测预警成果对不同行业的开放共享。五是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实现村民全方位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我区通过强化村民主体、政策驱动、测绘奖补、技术支持等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层面的充分肯定,在中央农办组织召开的2019年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上,广西作了典型发言。六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以大数据技术助力城市精细化治理。作为先行先试的试点省份,积极探索多源监测数据获取方式辅助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将评估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对各项指标进行常态化实时监测,三江侗族自治县试点成果得到自然资源部的肯定和宣传推介。

十六、力抓生命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监测预警及时,成功预警避让6起地质灾害,避免751人伤亡和155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其中成功预报全州县龙水镇全佳村委井门前村“6.9”泥石流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紧急组织撤离全部受威胁群众250人至安全地带,未造成人员伤亡,避免直接经济损失约550万元。这起成功避险泥石流地质灾害典型事例,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新闻周刊栏目及其他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二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取得突破,统筹资金成效明显。在年初中央给予3800万元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争取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49亿元,同比增加292.1%。配套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26亿元,实施治理项目172个,受益人口6.3万人;下达应急补助资金1000万元,支持受灾严重的市、县开展应急地质灾害处置,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有新举措。印发了《关于明确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函〔20191947号), 积极推进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试点,实行评估成果告知承诺制和免费共享,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同享评估成果,降低了企业资金和时间成本,优化了我区营商环境,激发了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七、北海市成功申报2019年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试点城市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厅及时组织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413日,经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通过竞争性评审,北海市成功申报成为2019年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10个试点城市之一,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2亿元支持,工期2年,主要实施银滩中区岸线综合生态整治和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两大工程,以达到提升银滩中区沙滩生态护岸、灾害防护能力以及保护和恢复滨海国家湿地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目的。4月中旬,中央下拨20191.08亿预算资金。目前,该项目正按绩效目标计划顺利实施,北海银滩中区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已开工建设,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中,已完成31.7%工程量。

十八、多措并举守红线,耕地保护综合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全面完成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耕地占补平衡等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我区耕地面积6578.86万亩,全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490万亩,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连续1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二是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实施意见的省份。三是坚持从严审查论证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组织28个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论证,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合理有效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50公顷。四是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出台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我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了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自治区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实行分级保障,这一举措有效引导建设项目用地避免占用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压实地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保障了地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所需经费。

十九、围绕发展大局,提高用地保障效能,加快广西重大项目用地顺利落地

一是牵头研究解决当前自治区重大交通项目用地保障面临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等问题,并逐条制定已基本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11条高速公路和铁路的水田指标保障方案。二是出台了《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方案》和《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管理细则》,符合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申请调剂的,在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指标充足情况下,无论是国家、还是自治区立项,都尽量保障调剂,做到应保尽保、能保尽保,提高我区重大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从而加快广西重大项目用地顺利落地。

二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获得新突破,资源保障有新力

年内新增锰、铅锌、铝等一批矿产资源储量,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积极落实鹿心社书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的三个一定一个全力的要求,及时调整找矿专项部署,制定完成桂西地区沉积型铝土矿、碳酸钙资源及铀矿等3个资源勘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将为我区生态铝产业发展拓展资源保障的新途径,为碳酸钙资源优质优用、优化布局、促进千亿元碳酸钙产业发展打下基础,为国家核工业发展提供资源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中国地质调查局投入3000万元在融安县实施我区第一口页岩气参数井——桂融页1井,标志着我区页岩气勘查进入战略选区新阶段,为引进商业性勘探开发提供了依据。

二十一、土地质量调查成果丰硕,助力特色农业发展有新效

积极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特色农业发展和地质调查服务三农的指示精神,2019年继续实施融水等16个县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累计完成44个县(市、区)4.18万平方千米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占我区耕地、园地总面积的47%),采集和测试各类样品70万件,发现富硒土地4680万亩(占调查面积的74.64%),面积和占比均位列全国第一。发现我区农作物天然富硒比例高达59%,采集的9503件样品中有5614件为富硒农作物,有力地助推农业部门和企业打响广西富硒农业品牌,为下一步推动我区富硒资源转化运用,打造天然富硒农产品品牌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成功出让供港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为香港经济发展添力

向香港机场扩建项目供砂,是广西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香港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桂港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鹿心社书记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指示的具体措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广西海砂供港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1861号)要求,我厅采取有力措施,会同自治区海洋局成功联合出让广西钦州市三墩海域B矿区回填用海砂矿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联合出让,并多次由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赴京向自然资源部汇报、沟通海砂供港采矿登记有关事宜,指导采矿权竞得人提交海砂采矿许可证审批登记材料,成功于426日取得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于921日开始向香港机场第三跑道扩建项目供应海砂。实行的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联合出让也是全国首创,为全国海砂两权联合出让提供了经验参考,该创新做法获得了自然资源部的认可,并推荐广东、海南等省(市)到我区进行学习。

二十三、在全国率先开展实景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显奇效

贯彻落实陆昊部长提出的自然资源登记等系统,要由二维系统变成三维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广西实景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完成系统平台开发和覆盖全区的0.2米分辨率实景三维地表、部分市县镇村居民聚集区实景三维数据生产,初步实现地理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从二维到三维的提升。坚持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理念,在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房产登记、环境整治等方面开展应用。其中为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污染防治开发了全区环保行业首个三维管理信息系统,为水污染防治决策提供更为直观、精准、翔实的空间地理信息服务。该系统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要求我厅继续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九洲江流域污染防治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实景三维数据生产与我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底图生产紧密结合,采用最新航测技术为村庄规划测制了83个行政村855个自然村农村居民点的1:1000地形图、实景三维数据和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为我区村庄规划工作底图生产工艺制定提供了非常有益的经验和参考,率先尝试基于实景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的规划编制成果三维展示系统,可形象、逼真地展示规划成果建设后面貌,获得自然资源部认可,入选为向陆昊部长展示的优秀测绘成果之一。

二十四、创新突破,首次开展全区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工作

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民用遥感卫星数据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的遥感卫星数据的统筹规划、采购使用、开放共享、保密安全作出规定。我厅认真履行该办法赋予的面向自治区各行业部门开展遥感影像的需求征集、统筹获取、安全管理和统一分发等职责,向自治区66个部门和单位征集遥感影像数据需求,收集到42个厅、局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在统筹兼顾各方需求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度全区0.52米分辨率遥感影像采购、正射影像图制作和成果发布与分发服务工作方案,避免重复投入,计划投入经费1300多万元,仅2020年预计可为自治区财政节省资金约1.2亿元。

二十五、率先完成广西测绘管理条例修订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由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9101日起施行。广西是全国率先完成条例修订的省份之一。新修订条例为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新增了边境测绘、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互联网地图备案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应急管理需要,缩短并细化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增加了不动产测绘、应急测绘保障和地理国情监测相关内容;为实现政府部门间的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测绘,细化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管理和共享应用相关规定,明确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避免低价恶性竞争,进一步规范测绘市场管理,全国第一个出台对项目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百分之二十五的认定的相关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了测绘资质、测绘作业证核发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的审批权限。新条例的修订出台,压实了各级主管部门责任,加强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将更有力地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六、广西矿业领域首个参与 “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援外重要项目 “援建柬埔寨国家地质实验室项目正式落地成果

该项目建设总预算为1605万元,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自然资源部的共同援外项目,被列为广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28个重点项目和广西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百个重点工程项目之一,被誉为中国与柬埔寨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领域的标志性、示范性项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该项目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自治区地矿局承担具体建设任务,20179月正式开工建设,20196月对实验室办公大楼主体工程和水电、绿化、道路等辅助工作进行了统一验收,并于20191016日组织移交仪式,正式向柬埔寨矿产能源部矿产资源总局移交使用。为保障新投入使用的柬埔寨国家地质实验室顺利运营,自治区地矿局与柬矿产资源总局签署了《柬埔寨国家地质实验室运行初期的合作研究协议》,将对协议约定区域的地质资源评估进行合作研究,柬方支持中方在该区域申请矿业权,以支持实验室的运营发展。该实验室是柬历史上首个由中国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无偿援助的国家级地质实验室,是柬中传统友谊和全面合作关系的见证,也为柬国家矿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柬方对中国政府、自然资源部和广西政府的无偿援建表示诚挚感谢,对中方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和辛劳付出表示高度赞扬。

二十七、改革耕地开垦费征收管理模式助力耕地保护

2019年,我区修订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和调整我区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的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35号),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工作。一是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的保障方式,压实市县政府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或自治区范围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二是提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标准,促进非农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三是统一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下放乡镇批次用地耕地开垦费征收权限,修改耕地开垦费回拨的条件,多措并举,保障地方履行占补平衡责任所需经费。落实放管服政策,自治区年征收的耕地开垦费减少约1亿元,市县年征收的耕地开垦费增加约3.70亿元,回拨市县耕地开垦费年增加约4亿元。拓宽了耕地占补平衡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加强我区补充耕地指标异地调剂管理的能力,更好地保障地方履行占补平衡责任所需经费。

二十八、严格实施砂石资源开发规划,砂石矿山转型升级初显成效

我区各市县依据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严格采矿权设置,规范砂石矿山管理,砂石矿山小、散、乱局面得到有效改善。一是严控砂石采矿权设置,按照规划通过整合、退出等手段大幅减少采矿权数量,截至2018年底,全区砂石采矿权数量897个,比2016年(1437个)减少38%。二是严格实行差别化的规模准入。新建矿山实行100万吨/年、50万吨/年、20万吨/年、10万吨/年四个档次的规模准入,生产矿山未达到最低生产规模的要求限期达到。目前,全区砂石大中型矿山比例达10.9%,较2016年(3.2%)提高7.7%。三是严格规划空间布局。禁采区内严禁新设矿山,原有矿山按规定全部退出;新设矿山全部位于规划开采区块内,且不在主要交通干线规定距离或可视范围内,砂石矿山布局逐步趋于合理。四是严格砂石采矿权指标调剂。自治区预留的砂石采矿权指标,按照资源优质优用的原则,主要向生产规模大型、属于重大项目配套或脱贫攻坚项目、具有碳酸钙深加工能力的矿山企业优先调剂,今年已下达第一批砂石采矿权调剂指标5个,积极促进砂石产业转型升级。

二十九、推进整体压矿评估和储量动态监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工作,重点开展园区整体压矿评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指导意见》,为全区全面推开区域评估评价事项提供政策依据。指导各市做好区域整体压矿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无偿提供给园区的建设项目单位共享使用,简化申请材料,促进园区招商引资,助推当地经济发展。二是创新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方式,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固体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简化编制提纲,将工作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改革矿山现场监管,打造立体监管新模式等手段,解决以往编制费用高、企业负担重,矿产资源消耗数据准确性不够,监管技术手段单一,测量及监管时间长等问题。预计此项改革可为企业减少支出5310万元,有力地促进我区矿业产业发展。

三十、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为落实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决定》(桂发〔201917号)提出的做到园区事、园区办,力争实现拿地即开工’”,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20198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方案》(桂自然资发〔201941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柳州市辖区内产业园区开展标准地试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在全国省际区域竞争中的综合优势提供政策保障。《试点方案》实现了诸多政策集成和创新,包括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和代办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创新土地供后监管模式等政策组合拳,大幅压缩企业从拿地到开工的时间,提高项目实施效率,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全区首宗标准地已于111日在柳州成交,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三十一、精准扶贫持续发力,引水入户解千年难题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协调相关专业单位对巴马县西山、那桃、甲篆、巴马镇等4个乡镇17个自然屯实施钻探找水打井工程,共成井17口,钻探孔(井)深度共1709.91米,建设水泵房17座,总涌水量2659.2/日;协调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13个水源井投入资金1320.86万元,配套13套机电设备,铺设管道80.925公里,基本实现了自来水管到村到屋,部分入户,从根本上解决了1650户、8247名村民安全用水问题,涉及贫困户6932889人。大幅提升了贫困村精准脱贫水平,解决了贫困地区群众千百年来靠天吃水,与虫共水的历史。

三十二、全面启动我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决策,按照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20197月,我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我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全国自然资源系统首个部署开展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省份。《意见》明确了我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全区顺利推进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明方向,有力推动我区尽早建成自然资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规范我区自然资源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全区良好的自然资源市场环境。

三十三、信息报送工作取得新突破

克服机构改革职能、人员调整大等困难,迎难而上,担当实干,紧紧围绕上级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对接稿源单位,加强选题策划及业务培训,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没有因信息约稿及重大、突发信息不及时报送被党委、政府扣绩效分的情况。1-9月,4条信息被国家层面采用;信息报送获采用总分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排名第二。2018年底,厅被评为“2016-2017年度自治区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97月,厅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2018年度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

三十四、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群众关切,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坚持强化建章立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突出行业特色,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公众参与,大力推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厅网站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以及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检查中排名连年稳居前列,在2019年举办的全国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培训会上,广西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获评为全国先进典型案例,在2019111日召开的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场推进会以及1114日召开的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改革暨加快信息基础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厅分别受邀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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