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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自然资规示〔2023〕30号)

2023-12-20 17:59     来源:建设用地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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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要求,现将阳光名都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阳光名都总平图.pdf

一、项目地址:市场东路和龙峡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

1.调整建筑层数和高度;

2.11#楼、12#楼、13#楼南面增加非机动车停车位;

3.12#楼、13#楼原物业用房调整为公共架空,物业用房调整至13#楼和5#楼。

(二)建筑设计方案

1.调整建筑立面造型风格;

2.局部调整地下室布置;

3.优化户型布置,各户型取消绿化阳台,加设备平台及结构板。

调整后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设计图纸或到市自然资源局507办公室建设用地规划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查阅。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崇左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

(二)建设项目现场;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z.dnr.gxzf.gov.cn/)。

因总平面图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内反映至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科(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71-7883620,邮寄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8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7室,邮编:532200)。

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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