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3年1月8日电
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行贿的法律法规,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
——习近平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习近平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劳动、资本、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配置,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2023年2月7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2023年2月7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主责单位要主动同立法机构衔接。立法机构要统筹做好相关立改废释工作。
——习近平2023年2月28日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依法规范和引导各类资本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习近平2023年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讲话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习近平2023年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讲话
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习近平2023年3月1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习近平2023年4月26日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的贺信
立法机构合作是中俄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双方共同努力,落实好我同普京总统达成的重要共识,从立法层面促进和保障两国各领域合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立法及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推动两国立法机构合作再上新台阶。
——习近平2023年7月10日会见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马特维延科时的讲话
要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各级政协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坚持运用好、巩固拓展好强力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等做法和经验。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做到明责知责、担责尽责。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严格执法,就是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用“长牙齿”措施保护耕地。分级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习近平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加快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酸化等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习近平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保护耕地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来回“拉抽屉”。
——习近平2023年7月20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领导推进强军事业的进程中,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积极推进军事治理探索实践,特别是通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依法治军、加强和改进军队战略管理等,形成一系列全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习近平2023年7月24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把军事治理同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深化军事立法工作,强化法规制度实施和执行监督,发挥好改革的推动作用,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
——习近平2023年7月24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着眼长治久安,高举法治旗帜,用好法律武器,提升法治化水平,筑牢稳定的法治基础。要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机制,把开展反恐反分裂斗争与推动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源头治理。
——习近平2023年8月26日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自201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运行以来,各成员国秉持和弘扬“上海精神”,相互支持,精诚合作,不断促进各国法治建设,加强政府间司法领域交流互鉴,持续开展法律服务领域务实合作,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习近平2023年9月5日致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的贺信
中国高度重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愿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国一道,不断深化新时代各国法律和司法行政领域交流合作,以法治方式促进各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2023年9月5日致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的贺信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加强诚信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习近平2023年9月7日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的讲话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重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习近平2023年10月23日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讲话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法律是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准绳。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要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要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要强化合规意识,引导我国公民、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要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开放安全能力。完善外国人在华生活便利服务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加强涉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
——习近平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3年12月4日电
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23年12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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