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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2-13 09:01     来源: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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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崇政办电〔20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结合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抓好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各方面工作。现将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以局长李兵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由局办公室一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将办公经费纳入局机关财务统一安排。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加强和规范门户网站管理,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拓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已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分别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一是制定了《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内容提出规范要求,并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出分工和安排,如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及时更新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了《崇左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审核和发布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建立了《崇左市国土资源局热线电话运行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公众的需求和单位的工作实情,我局编制了《崇左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崇左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有: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获取方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信息。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资产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价评估、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违法案件查处等办事程序、标准、结果等共有43大项公开项目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在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填报、审核本级政府公开信息。到目前为止,已将用户信息、日常联系内容、应急联系内容、单位领导照片全部上传至数据交换平台。并已把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报告录入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开展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344)文件精神,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认真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流程图,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和我局网站对外公开。并制定了《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试行)》等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印发系统执行,为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供保证。

(二)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否定报备等制度

为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我局于20136月初成立了行政审批中心,安排9名工作人员全部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公,将3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和办理,在全市市直单位中率先实行“审管分离”。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按规定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严格执行窗口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行政审批否定报备等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遵循依法受理、审查和决定三大基本程序,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法、公开、高效、便民、诚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按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要求,我局及时准确发布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31231止,我局在及时更新已发布政府信息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公开载体分类376条,共向党委政府及各类新闻媒体报送正面信息86条,其中决策参考类信息41条;在我局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发布(动态)信息175条,行政审批动态25条;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更新信息24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65条;在新闻宣传方面在崇左日报发表稿件14篇,被头版采用5篇;在广西新闻网发表1篇;在广西日报发表1篇;在新华网广西频道发表5篇。发布的内容涉及我局机构职能、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土地交易、采矿权审批结果公告、办事指南、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局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并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相关材料。三是年内我局未发布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四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严格遵守并执行所制订的《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执行,每发布一条信息都要经过层层保密审查,相关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在网站上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主要是本单位的基本概况、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服务承诺、办事指南、队伍建设、收费标准、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对因申请人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依法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我局均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信息公开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充实网站公开内容,但因国土资源信息具有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信息更新极快的特点,信息报道数量与质量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因此,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阻碍,公开内容不够充实,网站信息更新速度不够快。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增加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受理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我局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重复申请,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入开展档案室现存档案的数据化处理工作,尽快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提高查阅速度。同时,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措施,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部门的一种常态化工作。

 

 

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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